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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关于奉知公库法施行日期及区域的训令
14-1-0006-0020
广东省政府关于抄发公库法施行细则的训令
14-1-0006-0021
广东省政府关于公库法施行日期及区域业奉明令规定施行第十五条规定支票由主办会计人员会签始得支付的训令
14-1-0006-0022
广东省政府关于公库法规定各机关关于现金票据证券之出纳经管移转及财产之契据等之保管事务均应由代理公库银行或邮政局机关办理兹距公库法施行期近从经费部分先着手次就收入部份逐步进行等因的训令
14-1-0006-0023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公库法第四第五两条所称之规定里程及同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各普通经费存户制度之拟定办法的快邮代电
14-1-0006-0024
广东省政府关于公库法第十九条之规定的快邮代电
14-1-0006-0025
广东省政府关于各机关之未将银行存款转存入户者应迅在十二月二十日以前转存入户完妥以符规定的快邮代电
14-1-0006-0026
广东省地政局关于令发公库法公库法施行细则实施公库法应行注意各点说明的训令的签发稿
14-1-0006-0027
广东省政府关于公库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的快邮代电
14-1-0006-0028
广东省政府秘书处广东省政府会计处关于审计及周转金问题饬由广东省政府秘书处与广东省政府会计处召集各厅处会商办法呈核等因兹定期会商请派员依时出席的公函
14-1-0006-0029
广东省政府关于各机关未将以前结存银行各款转存入户者请克日办竣的快邮代电
14-1-0006-0030
广东省政府关于财政部函关于广东省政府驻港各机关如需以法币购买港币者应先报部核准的训令
14-1-0006-0031
广东省地政局关于广东省银行各分支行处接做军汇各部队即便依照办理并转饬所属一体遵照的训令的签发稿
14-1-0006-0032
广东省地政局关于抄发公务员家属及同僚间相互检察奖励暂行条例的训令的签发稿
14-1-0008-0001
广东省地政局关于抄发国民参政会提议案的训令的签发稿+提议积极刷新地方政治恢复建国基础以利抗战而达必胜目的案
14-1-00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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