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档案馆成立于1958年11月,2018年10月机构改革后明确为省委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公管理。内设办公室、接收保管部、征集整理部、声像部、利用服务部、资政编研部、技术部、机关党委(人事部)等8个正处级机构。
现馆大楼于2004年建成投入使用,建筑面积38468平方米,获得了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2017年成功入选全国首批2家区域性国家重点档案保护中心。2024年建成全省档案异地异质备份中心(2025年国家电子档案备份中心试点),位于广东韶关,首期建筑面积14098平方米。
省档案馆主要职责:接收和保管建国后省直机关需要永久保管的档案,省直撤销单位的档案,具有全省意义的革命历史档案、旧政权档案及有关历史资料等。截至2024年底,现有馆藏纸质档案434个全宗,127万余卷,照片档案5万余张,录音录像近1万盘,编制有各类档案的手工目录及电子目录。根据档案的内容和形成时间,馆藏档案可以分为明清时期档案、民国时期广东省旧政权档案、广东革命历史档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广东省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形成的文书、科技、专门、照片、磁性载体以及实物档案。还有名人档案、海关档案、侨批档案等特色珍贵档案,侨批档案于2013年成功入选《世界记忆名录》。“广交会创办初期档案(1956-1959)”于2025年成功入选第六批《中国档案文献遗产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