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七类专项整治行动
全力确保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来源:     本网          时间:      2017-12-30 07: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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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29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先后召开全体成员单位会议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书记李希、省长马兴瑞近期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通报当前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对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自觉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岁末年初历来是安全生产的关键期,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自觉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会议部署,要立即在全省开展七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一是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春运突出运营企业、车辆、驾驶员、路段时段管控,依法严厉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以及醉驾、毒驾等违法行为,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特别对未检验、该报废的车辆要坚决处理,一律不准上路运营。二是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针对重点船舶和重点水域,全面排查商船、渔船、采砂船等各类船只隐患;加强对渡船渡口、通航水域、客轮适航性的检查,重点抓好珠江口和琼州海峡水上安全管理。三是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突出群租房、“二合一”、“三合一”场所、小作坊小商店、高层建筑、地下商场、地铁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火灾隐患治理,落实防火物理隔离、逃生通道等救命设施。四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强化烟花爆竹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等安全监管执法。五是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工程建设项目塔吊等大型设备及基坑的防护管理,严格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一线工人规范操作,对违法违规企业要敢管敢罚。六是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科学管控、细化应急预案,严防拥堵、踩踏事故发生。七是旅游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其他各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点面结合,全力确保安全。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严格监管执法,加强督导检查,依法从严追究事故单位和责任人责任,推动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各类生产事故明显下降。